喜!大!普!奔!
从3月1日起,符合《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目录(2017年版)》规定的十类市外人才,就可经我市用人单位向所在市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,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。
重磅!
无偿献血者的福音来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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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符合规定十类人才类别中,就有一项为无偿献血者“量身打造”:
经我市推荐获得省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的无偿献血者,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,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!
那么,省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应该如何获得呢?
根据《广东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》规定,省"无偿献血奉献奖(个人)"分为金、银、铜奖,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到35次、25次、15次的无偿献血者。其中,献血量以全血200毫升为一次、400毫升为两次;成份血每一个机采单位按一次计算。
当然,还有以下基本条件需要遵循:
身体健康;
年龄在18周岁以上,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(《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;
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,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。
在广大无偿献血者用行动支持无偿献血事业、构建珠海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同时,我市也用这一项举措,来回馈广大献血者,增强珠海对人才的吸引力,助力建设创新型开放型珠江西岸核心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