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偿献血者及其相关人员用血费用报销政策、程序及咨询电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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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江苏省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报销规定

    2017年9月1日实施的新《江苏省献血条例》第二十七条 无偿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。除临床急救用血外,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。 

 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八百毫升以上(含八百毫升)的,终身享受免费用血;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八百毫升的,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。无偿献血者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,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。

  捐献造血干细胞的,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;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,免费用血量累计按照八百毫升提供。

  在本省无偿献血的公民,在全省范围内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,凭本人《居民身份证》和《无偿献血证》用血。无偿献血者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,还须提供其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。

  通过用血费用核销信息系统能够查明献血者献血量、用血者和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,在办理免费用血手续时可以不提供《无偿献血证》、用血者和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。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。

二、报销所需材料

  1.《无偿献血证》(原件);2.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):包括献血者、用血者和代理者;3.用血发票(原件);4.用血明细单(原件);5.疾病诊断书或病历(原件);6.无偿献血者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用血费用报销时,还须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,如献血者和用血者户口不在一起,还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或者街道居委会出具的相应亲属关系证明;

三、报销程序

  提供材料→审核材料→信息电脑录入→复印相关材料→签字并领取报销费用。

  连云港中心血站实行一站式便捷优质服务,无异常情况整个过程仅需5-10分钟。

  接待时间:周一至周五(正常工作日)

四、报销地点及咨询电话

   中心血站报销地点:连云港市中心血站行政楼(一楼)血费返还处(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6号)

  县(区)代办点:为方便无偿献血者血费报销,我站在东海县、灌云县、灌南县和赣榆区献血车设血费返还报销代办点,由血站工作人员到市区代办报销手续,一般需要两周左右的时间方可完成整个报销手续。

  血费报销咨询电话:0518-85571468(市中心血站血费返还处)

特别说明:凡在江苏省各采供血机构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,无论在本地或者在外地用血,均可在本站按规定办理血费返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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