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献血后】注意事项一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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献血后温馨提示

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

献血后请在现场休息10-15分钟,期间可享用点心和饮品。如有疑问或感觉异常,请即向现场医务人员求助。

献血后针眼处的护理:

①   手臂上的止血带请绑扎至少30分钟后再取下,以确保止血效果。

②   献血针眼处覆盖的止血贴请保持干燥清洁,并至少粘贴4小时后再取下,以保护针眼免受感染,24小时内保持针眼处清洁,不能泡水。

③   献血后4小时内请不要揉搓针眼、用力甩动手臂或提取重物,以避免针眼出血、淤青。 

献血后的注意事项:

①   献血当天应注意休息,避免做剧烈运动(如打球、游泳、长跑等),避免从事重体力劳动、驾驶长途车辆以及高空作业等。

②   献血后4小时内请多喝水,正常饮食,但不宜暴饮暴食,可适量补充甜点及富含蛋白质的食物(如鸡蛋、瘦肉、豆制品、新鲜水果等)。

意外情况处理指南:如果离开献血现场后出现以下情况,请不必惊慌,立即遵照下列指引处置即可。

①   突然感觉头晕、身体不适:请立即坐下或躺下休息,放松心情,做深呼吸,稍等几分钟即可缓解。症状缓解后应多喝水,注意休息。

②   突然发现献血针眼处出血:请立即用另一手的食指、中指、无名指三指同时压紧出血部位,并保持压力10分钟左右,一般即可止血。必须完全止血后才能尝试清理针眼附近的血污。

③   发现针眼附近出现明显肿块或淤青:请立即用薄布包裹冰袋或方便获取的冷饮冷敷针眼处30分钟左右,并在献血至少24小时后才可用热毛巾或热水袋进行热敷;血肿或淤青的情况多数会在献血后2-4周内消散。

④  如果按照上述方法处置效果不佳(如献血后身体不适难以缓解、血肿或淤青的范围超过6cm×8cm或超过4周仍未消散等情况),请即致电0756-2622530咨询医生寻求帮助。

  如存在献血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可能影响血液安全的高危行为,或者献血后感觉明显不适或异常,请及时拨打热线电话联系工作人员。

血液检测结果告知说明

1、在您完成献血后,按照国家法规要求血站将对您的血液进行一系列的筛查(俗称检验):项目包括谷丙转氨酶(ALT)、乙型肝炎表面抗原(HBsAg)、丙型肝炎抗体(抗-HCV)、梅毒抗体、艾滋病抗体(抗-HIV)、血型(ABO血型和Rh血型)。

2、血站不具备感染和疾病诊断的资质和条件,所以不能为献血者提供诊断。

3、如果所有筛查项目中任一项或多项有反应性(俗称不合格或阳性),仅仅提示血液将报废,献血者血液通不过国家规定的献血标准,暂时或永久不能参加献血(见下表),但不代表献血者感染病毒或患病----感染或患病需要结合多种检测、病史、症状和体征等,由医院临床医生诊断。反应性结果血站将通知献血者(通知方式见下表)。

4、血站筛查的原则是充分保障用血者的安全,所以卫生部规定所有筛查项目的灵敏度必须远远高于医院,从而使筛查结果经常与医院不一致(血站为“反应性”,医院为“阴性”,尤其是梅毒抗体项目)。

5、收到血站关于筛查项目“反应性”的通知,切勿惊慌,仅仅提示献血者需要到三级医院进一步诊断。

6、如果您的血液经过上述项目筛查结果均合格,您将在一周后收到我站的手机短信通知。若您在一周后没有收到短信通知,您可于办公时间(周一至周五,早上9点至下午5点)直接致电0756-2622530,主动查询您的血液筛查结果。为了保证隐私不泄露,查询需提供无误的身份证号码和献血序列号,并且在拨打或接听电话时,确保周围没有别人能够听到您的谈话内容,并不要随意将结果告诉他人,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

感谢您奉献的爱心以及对无偿献血事业的支持!衷心祝愿您生活愉快!

——珠海市中心血站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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